uti possidetis 〔拉丁語〕 【國際法】占領地保有原則〔指交戰國各方可在戰...
〔拉丁語〕 【國際法】占領地保有原則〔指交戰國各方可在戰后占有實際占領的地區〕;【羅馬法】保護現在占有者權利的法律。 “doctrine of uti possidetis“ 中文翻譯: 占有主義“interdictum uti possidetis“ 中文翻譯: 保護(確認)不動產占有令狀“the doctrine of uti possidetis“ 中文翻譯: 先占原則“uti possidetis iuris“ 中文翻譯: 按照法律上已占有的“uti“ 中文翻譯: 聯華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; 尿胰蛋白酶抑制劑; 使用, 為特定目的的而使用; 烏蒂“ti uti“ 中文翻譯: 廷蘇提布“uti frui“ 中文翻譯: 對物的用益權“uti unconditional transfer instruction“ 中文翻譯: 無條件轉移指令“utianu“ 中文翻譯: 烏蒂亞努“uthy“ 中文翻譯: 烏蒂“utiariti“ 中文翻譯: 烏蒂亞里蒂“uthwatt“ 中文翻譯: 厄思沃特“utiashvili“ 中文翻譯: 烏季阿什維利“uthwal“ 中文翻譯: 烏特瓦爾
utile dulci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