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ibunary adj.(古羅馬)護民官的。
adj. (古羅馬)護民官的。 “tribunate“ 中文翻譯: n. (古羅馬)護民官的職位。 “tribunalappealschamber,joint“ 中文翻譯: 聯合法庭上訴分庭“tribunaux correctionels“ 中文翻譯: 輕罪法庭“tribunal without jurisdiction“ 中文翻譯: 無管轄權的法院“tribunaux de grande instance“ 中文翻譯: 大審法庭“tribunal supremo electoral“ 中文翻譯: 最高選舉委員會“tribunaux de police“ 中文翻譯: 警察法庭“tribunal superior de cuentas“ 中文翻譯: 高等審計法院“tribune“ 中文翻譯: n. 1.【古羅馬】護民官〔由平民中選出,原為二名,后增至十名〕;軍團司令官〔共六名,一年中每名輪流指揮兩個月〕。 2.民眾領袖;民眾的保護人。 -ship n. 護民官職位[任期]。 n. 講壇;論壇;〔T-〕〔作報刊名稱用〕《論壇報》(大教堂中的)主教席;(古羅馬公會堂的)執政官席位;(賽馬場的)看臺。 “tribunal of the peace“ 中文翻譯: 治安法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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